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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有了線索頭緒之後,一切的循線採證便變得容易許多。

下午一點,所有相關的化驗報告全數出爐。

首先,是與河邊屍塊有關的化驗報告,經過初步化驗後,證實受害者為一名約莫二十至二十五歲的年輕女性,推測死亡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,由於目前找到的屍塊嚴重缺失,所以完全無法以此去釐清死者的身分。

接著,從何文彥家中玄關處的皮鞋、抹布、踏墊上,以及留在家中走道上,那一串帶著些微泥土的腳印上,還有何文彥自用車駕駛座下的踏墊上,所留下的明顯汙泥,甚至是那殘留在洗衣機裡的微量泥土,在經過採證化驗後,再再都證實這些汙泥,皆是來自於早上所發現的那起分屍命案的河邊泥土。

同時,從偵一隊所調閱的路口監視器中也發現,何文彥的座車確實在昨晚九點至十點之間,有行經能夠進入河堤下那條河川的道路,更加證實了何文彥在昨晚下大雨之前有去過河邊。

至此,何文彥正式被列為了河邊分屍案的嫌疑犯之一。

是的,之一。

「我們明明已經殺死妳了,妳怎麼又活過來了?好啊,我就按照妳的要求,再一次把妳砍成我喜歡的樣子。」

刑事局裡,由江邦彥所主持召開的臨時成立的聯合搜查會議中,楊羽依正將從何文彥家裡所得到的數位攝影機中的錄像畫面,播放到會議室裡的看板螢幕上,並對著會議室裡參與聯合搜查的同仁們報告說道:

「從被錄在數位攝影機裡的那一段話中,幾乎可以明白指出,何文彥在殺害並分屍河邊女屍時,並非單獨一人所為,若再比照河邊屍塊的分量,我個人推測,何文彥口中所謂的『我們』,應該有四到五人之多,這些人在共同殺害了這位女性受害者,並將其分屍之後,以均分的方式,各自帶走一部分屍塊分批處理,如此做的好處,自然是可以讓所有人共同承擔更大的罪刑,以避免有人想要自首認罪,當然,相對的壞處,則是一旦有人暴露被捕後,便有可能將其他人招供出來……

「不過,從何文彥在割腕自盡前,還特地將身上的衣物脫掉,丟進洗衣機裡加強清洗這一點,足以看出他這一項舉動,是想要湮滅自己去過河邊棄屍的證據,由此可見,他對於將其他犯罪人牽扯出來這件事,是感到極為害怕的,甚至可以依此推測,他之所以會在將自己的妻子殺害分屍後自盡身亡,除了畏罪自殺之外,最主要的原因,其實是害怕自己在遭到警方逮捕後,可能會在受偵訊的過程中,忍不住或意外地將其他犯罪人招供出來……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跡象!我們可以大膽推測,這些參與河邊分屍案的犯罪人中,有何文彥寧死都不敢將其牽扯供出的人物存在!

「至於何文彥為何唯獨只處裡自己身上的衣物,而忽略了去消滅其他地方所遺留下來的證據,甚至連掉在地上、那至關重要的攝影檔案,都沒有加以毀掉,這一點,從剛才我們所看見的那段錄像中,可以找到端倪——何文彥從入門之後,心神便處於極度不穩的狀態,甚至疑似產生強烈的幻覺,將自己的妻子看成了那個被他殺害分屍的女子,進而『再一次』殺害並肢解了自己的妻子,同時說出了那一段詭異的話。

「而在將自己的妻子殺害分屍之後,驚醒過來的他,心神更加顯得極度恐慌與混亂,所以在企圖消滅證據方面,只著眼於自己眼前所能看到的東西,而完全忽略了其他並非一眼就能發現的東西,這是一個很合理的行為,畢竟他那時腦子裡最關注思索的,就是是否要自我了結這一項攸關生死大事的抉擇,因此無法在此狀態下,還去細心關注到更多不在眼前的細節事項,那是極為正常的事。

「以上,是根據從何文彥家中所得到的有力線索,在經過我個人分析後,所做出的案情推測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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